政府(5月9日)就《版權條例》進行公眾諮詢,就條例的豁免對象及範圍作檢討。根據現行條例對「閱讀殘障」的釋義,主要指失明、視力障礙及其他身體殘疾以至無法閱讀,而當中並不包括讀寫障礙人士。
諮詢文件簡報詳情
香港特殊學習障礙協會(HKASLD)現正邀請各位會員與我們一起爭取將《版權條例》豁免對象擴大至讀寫障礙人士。如能成功爭取,將對讀障人士有極大幫助﹗日後任何文學、戲劇、音樂或藝術作品,只要符合指明條件,將可製作成「無障礙格式版」,如「有聲讀物」,方便閱讀殘障人士個人使用,而不會侵犯有關作品的版權。
讀寫障礙是由於腦部處理文字的「硬件」有與生俱來的差異,無法如正常人般閱讀,但人人都應享有公平的學習和閱讀機會,因此協會過去6年一直聯同顧問藍芷芊醫生、陳作耘醫生等,一直向政府爭取將「版權豁免的受益人」擴大至讀寫障礙人士。
故此,我們希望邀請各位會員於2017年8月2日或之前填妥這份意見書,向政府反映我們的訴求﹗
6 Responses
Lo Yuen Ting
同意爭取將《版權條例》豁免對象擴大至讀寫障礙人士。
asldhkadmin
謝謝您的支持,如尚未聯署,請按以下網址,跟我們一同發聲﹕
https://form.jotform.me/71923001345446
Jackio Kwok
Support
asldhk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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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kina Chan
雖然讀寫障礙並不能以肉眼及一般情況下察覺, 但事實上亦需要多方面支援及配合先可以更有效去學習/欣賞藝術作品。
就人權及平等權益方面,我希望政府能夠將「閱讀殘障」釋義亦包含讀寫障礙人士。
asldhk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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