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、知識產權署就檢討版權豁免向公眾發出諮詢文件,由於是次諮詢與讀寫障礙人士有關,我們希望各位會員可以多加關注及提出意見。
諮詢文件提及的「版權豁免」,對方便讀障人士閱讀有極大幫助,例如內文指,只要符合指明條件,任何文學、戲劇、音樂或藝術作品的整項或其部分文本製作成便於閱讀文本(例如製作成「有聲書」),供閱讀殘障人士個人使用,不會侵犯有關作品的版權。
諮詢文件詳情請按這裡協會過去6年一直向相關部門爭取版權豁免的受益人擴大至讀寫障礙人士。早在2007年,版權條例中對「閱讀殘障」的定義主要為失明、視力障礙,身體殘疾,以致無法正常閱讀,但當中並不涵蓋讀寫障礙。因此協會多年一直聯同顧問藍芷芊醫生、陳作耘醫生等向政府爭取,將讀寫障礙列入版權豁免的受益人中,尤其讀障人士同樣有閱讀困難,無法如正常人般閱讀,更應有公平的學習、閱讀機會。
現時政府向公眾提出諮詢,我們希望會員可在2017年8月9日前向政府發表意見
諮詢文件詳細中文版請按這裡 諮詢文件詳細英文版請按這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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